2016-06-04 19:27:00

圣座颁布教宗《手谕》:主教若疏忽未成年者遭侵犯案便可被免职


(梵蒂冈电台讯)圣座6月4日公布了教宗方济各《如同一位慈母》手谕,旨在加强教会保护未成年者的工作。《手谕》规定,主教若疏忽未成年者遭性侵犯的个案,将遭免职处分。倘若疏忽行为严重,圣部相关部会就将展开调查工作,颁布免职法令。无论如何,免职决定必须呈交教宗批准。

教宗阐明,“保护及照料儿童是整个教会的责任,但教会的牧人更应负起这项责任”。教区主教和修会长上更该勤奋地保护托付於他们的弱小者。《教会法典》已规定在有“重大理由”的情况下可罢免主教的教会牧职,现在也包括“在未成年者和脆弱成年人遭性侵犯个案中,主教怠忽职守的行为”。若望保禄二世早已颁布,本笃十六世後来予以修订的《保护圣事的神圣性》(Sacramentorum Sanctitatis Tutela)手谕也已作出相关规定。

《如同一位慈母》手谕指出,教区主教(或东方教会主教以及地方教会临时负责人)若因疏忽行为或缺失给个人或团体造成了损失,便可被“理所当然地罢免牧职”。受害一方遭受的损失可以是“身体、道德精神或财产”上的,在这方面,主教或修会长上“只有在客观并极为严重地疏忽应尽牧职的情况下,才可被免职,即使他个人并没有严重的道德过错”。然而,在未成年者遭性侵犯个案中,只要有严重的疏忽行为,就足以受到免职处分。

《手谕》继续指出,针对“重大”的疏忽行为,圣部相关部会(主教部、万民福音部、东方教会部、修会部)可开始进行有关的调查工作,通知当事人可经由法律途径为自己辩护。在相关主教提交了辩护书後,圣部可决定进行补充调查。

此外,《手谕》也规定了罢免牧职的程序。圣部将在常务会议上决定是否“在最短时间内颁布免职法令”,或规劝相关主教“在15天内提出辞呈”,圣部在期满时再“颁布法令”。无论如何,圣部的有关决定必须先呈交教宗。教宗在“作出最终决定之前,将得到一个专门法学家团体的协助”。

这道《手谕》公布後,圣座新闻室主任隆巴尔迪神父发表声明,强调《手谕》提出的免职程序“并不牵连教义部,因为所涉及的个案并非滥用职权罪,而是怠忽职守的行为”。因此,此处不是“刑事诉讼”,因为未涉及“犯罪行为,只是疏忽情况”。在关於主教的重大决定上,应“得到圣父的特别批准”。

隆巴尔迪神父表示,以上这点并非一项创新;创新的是“教宗在作出最终决定之前,先建立一个专门法学家团体来协助他”。这个团体将由枢机和主教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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