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9-23 19:23:00

圣座传播秘书处公布《章程》,设立五个新部门以回应时下的传播环境


(梵蒂冈电台讯)圣座传播秘书处9月22日公布了其《章程》,表明这个新部会是为回应时下的传播环境。这环境“以数码媒体的临在和发展,以聚合和互动为特徵”。教宗方济各於2015年6月颁布《时下传播环境》(L’attuale contesto comunicativo)手谕,成立圣座传播秘书处,使之成为圣座部会改革的一部分。

《圣座传播秘书处章程》首先阐明该部门的性质和职权,强调其首要之务在於集合“圣座所有传播机构於同一旗下,使整个传播系统一致回应教会的福传使命”。

根据《章程》,传播秘书处的高层主管由教宗直接任命,任期5年。他们是:处长、秘书长、秘书处成员、顾问,以及各部门主任。此外,传播秘书处还设立一个委员会,由处长、秘书长以及各部门正副主任组成,负责制定该部会工作的总方针。

传播秘书处旗下设立5个部门:一般事务部、出版部、圣座新闻室、技术部和牧灵神学部。

一般事务部:由秘书长领导,负责管理各部门的一般事务,其中包括:行政、组织和人员培育;管理监控和内部程序的发展、法律事务、技术产品的管理,以及协调各部门所涉及的国际事务。

出版部:针对传播秘书处职权范围内的所有出版路线,制定编辑方向并进行协调;开发新型传播策略;将传统媒体有效地融入数码世界。

新闻室:遵循圣座国务院指示,负责“公布和传播”教宗文件与圣座活动;召开记者会和新闻发布会;根据国务院的指示,对新闻界的提问作出官方答覆。

技术部:综合管理隶属於传播秘书处的传播平台和技术服务;扶持圣座传播媒体的发展,全面进行技术更新并推进“新设施”;在开发“现有技术”的同时,也顾及“各地方教会的不同环境”。

牧灵神学部:负责制订传播工作的神学愿景,使传播内容与之符合;以“言语和画面”推动教宗的“牧灵活动”和神学-牧灵培育,在传播领域“与地方教会和公教组织建立网络”;帮助基督徒认识并了解传播媒体对推广基督信仰讯息和促进公益的重要性。

《圣座传播秘书处章程》将於今年10月1日生效,试行3年。

根据教宗方济各《时下传播环境》手谕,圣座传播秘书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把圣座社会传播委员会、圣座新闻室、梵蒂冈互联网、梵蒂冈广播电台、梵蒂冈电视中心、罗马观察报、梵蒂冈印刷所、梵蒂冈摄影部门和梵蒂冈书局出版社汇集在同一旗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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